关于《2021年二季度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》的总结
1.会议通报全州民爆物品用量及巡查处罚情况。
2.通报山东烟台爆破事故,河北民爆物品销毁事故,要求各公司不准私自销毁民爆物品。
3.运输环节管理问题,要加强管理,储存环节加强管理。
4.安全生产工作要求,省应急管理厅就五一期间安全工作部署要求,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及消防演练。
5.六月份是安全生产月,提前做好准备,迎接建党100周年,落实主体安全责任,对当前孙承接的项目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。
6.总队准备启动新的管理系统,对现场人员实行指纹打卡及人脸识别。
7.业绩资料必须规范,不符合要求的不审批。
8.工信部22年停止导爆管雷管生产。
9.罗支队要求,各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联动机制,7月份前展开拉网式排查,五一期间有雷雨天气,注意雷雨天气运输及作业安全。
10.加强对员工在职培训教育工作,利用谈心谈话等手段教育员工遵章守纪,细心作业。
11.安委办巡查主要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及制度,各单位高度重视,做好迎接检查准备。
12.假期期间库房在岗人员不低于三人,每两小时巡逻一次,5天内作业计划与派出所对接好,凡是达不到值班要求的节日后停业整顿。
13.五月二号平塘惠水长顺24小时停止作业,禁止民爆物品运输。